日前,成都市《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完成了意见征集。 《征求意见稿》中提到,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(已交付使用)或二手住房的人员,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,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、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,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。通知具体实施日期尚未公布。 以下为《征求意见稿》全文: 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,保障已在本市拥有合法产权住房人员共享城市建设成果,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政策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 一、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。 二、适用对象...